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
: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提单、保险单等。
领事认证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认证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认证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使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认证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