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3.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二、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好处:1.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2.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4.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流程: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商委备案;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ODI备案: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主要原因是向两大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几乎一致。
2、如果想要提高ODI备案的成功率,则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3、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ODI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4、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