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政府针对不断把开曼群岛发展趋势成为一个离岸金融中心给与非常大适用,特别是开曼群岛名声和受众度日趋提高下,尤其在东亚地区,这是香港交易所仅存的2个批准上市离岸账户法区之一。在1997年,开曼群岛形成自己的证交所,开曼的法律规范是按照美国普通法管理体系设立。
开曼群岛公司法规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注册公司分两大类:免除企业(Exempted)与非当地企业(Non-Resident)。一般来说免除企业是较受人欢迎申请注册方式,其名字末尾不一定需再加上「公司」(Limited),可以办有效期限将近二十年的税费免除资格证书,进而增强其税收优点。
创立开曼群岛公司的优势是什么?
1、并没有额外规章限定贸易发展。
2、政局稳定优良,并未对海外盈利缴税。
3、并没有外汇监管,资产可灵活激发。
4、企业类型为免去公司的名字不必用"LIMITED"(即"比较有限")字眼末尾。
5、安全性优良,开曼的税收免去公司和一个自然人具有完全一样支配权。
6、开曼群岛没有一点税款,无论是对于本人、集团公司或是信托业都不征收一切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