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在欧盟正式实施,管控对象包括物质、混合物和物品,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都在REACH法规的管控范围内。近年来,欧盟对REACH法规的力度有加大的趋势,企业需了解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物质的含量,以从容应对法规所要求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a)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如您需要办理REACH/SVHC认证,我司可办理各类产品的REACH/SVHC认证等,如您有相关检测认证需求,欢迎来电咨询环测威工作人员,获得详细费用报价与周期等信息!
条形屏SVHC测试哪里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