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注销的三种方式:
注销分为三种形式,自愿注销、自愿备案除名和消极注销:
01 自愿注销
通过股东自愿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需要留意的一点是,申请自愿注销的公司完成注销后,公司不可恢复使用。
02 自愿备案除名
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自愿在开曼公司注册处备案除名。在备案除名后十年内,可申请重新启用该公司,使该公司重新回到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保存的公司登记簿中,正常使用该公司。
03 消极注销
公司不进行年审,注册代理人停止提供注册代理人服务。公司将被注册处从公司登记簿中删除。消极注销具备一定风险,不仅会引起公司账户冻结,还需要董事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想重新启用该公司,需要支付高额的复牌费用。
对于自愿注销和自愿备案除名这两种形式,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主动注销,主动向开曼群岛政府提交注销申请,合法合规完成注销程序。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12月31日前办理主动注销的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为您免除来年的年检。对于主动注销,我们推荐您选择自愿备案除名的方式注销开曼群岛公司。流程更简便、耗时短、能节省不少的注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