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停车场开设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租赁协议书、土地红线图、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4、《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5、《停车场验收意见书》;
6、《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表》,《停车场管理单位信息采集表》,申请办理单位营业执照、税务变更
7、地下停车场责任者任命通知,须单位法人签字受权,责任者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书(受权谁申请办理),法人代表证明,经办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8、地下停车场巡视工作人员登记表、巡视工作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暂住证复印件及着统一工作制服一寸彩照一张。
(一)停车场经营管理部门
停车管理企业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业主委员会、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都可作为停车管理企业。
(二)经营性停车场类型
经营性停车场的类型以整体规划国土部门确立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房屋建筑特性为基础。
1、住宅类
包含住宅小区或住房与商业、办公室等其它场地共用的地下停车场。
2、临时性类
指的是在****、公司、机关事业单位预建大地里临时性设立地下停车场。具体来说,但凡未经整体规划国土部门规划停车位的,都为签发临时性类地下停车场。
3、社会发展公共类
各种行政部门服务性政府机关的办公场地、运动场馆、公共图书馆、游玩景点、地铁站、港口等商业建筑或场地,各种大型商场、酒店餐厅、库房、娱乐休闲等经营性场所的地下停车场给社会公共类。(土地用途为商住两用房的住宅小区,用地规划已经明确区别住房、商业配套停车位总数,且有独立的进出口、能独立监管,且符合申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的许多相关规定,可单独派发住宅类以及社会公共类的经营性停车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