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CE认证法规:
售前批准和认证是建筑产品和材料制造商的强制性要求。建立了评估,测试和识别所有产品特性的方法。建筑材料和产品合规性证书不仅证明其合规性和质量,还证明其使用安全性。
建筑产品法规EU 2011/305自2013年7月起生效。该法规替代了适用于建筑产品的89/106/ЕЕС指令和CE标志768/2008 / EC。经审查的法规建立了检查和评估建筑设备和产品参数的方法。
根据指令89/106 /EEC发布的证明文件,在当年7月1日之前投放到欧盟市场的产品被确认符合法规2011/305。根据指令89/106 /EEC(CPD),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建筑产品,无论其是由木材,塑料,金属,混凝土等制成,都必须获得建筑材料认证。
该法规的主要目标是统一成员国,并在不妨碍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创造自由贸易的环境。具体而言,新法规旨在改善三个方面。
阐明基本概念和CE标记的使用;
简化程序,以减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费用;
增强了整个系统的信誉。
新法规的新要求在发布后20天生效(2011年3月);第3至28、36至38、56至63、65、66条以及附件一,二,三和五尚未生效。调节完全取代ð建筑产品指令2013年7月1日(CPD89/106 / EEC) 。
建筑产品合格证书:
如今,建筑市场上几乎所有类型的商品都需要认证,尤其是建筑材料和产品,个人防护设备,防爆设备,电梯等。必须在每种产品上贴上建筑产品认证标志,如果可能,如果没有,应在产品包装上做标记。如果没有标记或标记未正确粘贴,则制造商将受到罚款。
建筑产品CE认证使制造商能够向消费者提供确认其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建筑标准和法规的信息:所使用的原材料是100%安全的,其生产符合要求,并且产品本身是经过适当评估。认证需要有关用于生产的材料和生产条件的信息。
建筑材料的认证是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的,该程序包括多个步骤,涉及以下活动:
1.确定适用于此类产品的指令。如果不遵守任何指令,则该标记不能粘贴在产品上;
2.确定合格模块;
3.验证认证的有效性:确定相关指令的生效日期,产品符合的其他文件;
4.确定适用于该产品的协调标准;
5.评估是否符合指令;如果发现任何偏差或违规,则采取相关措施;
6.根据指令制定技术文档;
7.拟定合格声明,并附上认证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重要事实的信息。
8.建筑产品认证涉及评估是否符合国际要求,包括储存规则,包装类型等。
注意:从2014年7月1日起,《建筑产品法规》对预制钢结构和铝结构强制要求CE标志。b2018年12月18日,政府制定了一项法定文书,以确保英国离开欧盟时有效的CPR制度。该法定文书采用了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技术公告中规定的政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