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满足一定要求条件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SVHC通报,否则产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检测以及符合性评估报告,有实验室资格的机构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REACH服务,而不仅仅是检测。
SCIP通报,即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SVHC物质含量超过0.1%的物品,均需由物品的欧盟的制造商和组装商、欧盟的进口商、物品的欧盟分销商以及供应链中的其他将物品投放市场的参与者提交相关信息到SCIP数据库。自2021年1月5日,满足通报条件的企业需向SCIP数据库需提交通报。
如物品中SVHC含量≥0.1%(w/w),需要在45天内,向物品接受者提供物质名称及其含量信息或应消费者要求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即出具SVHC测试报告和符合性声明。如果确定物品中有SVHC含量超过0.1%(w/w)且总量大于1吨/年,且物质没有就该用途完成注册,则需要进行SVHC通报。对于企业来说,SVHC通报大多只涉及出口欧盟的物品生产商。但SVHC检测可能涉及到出口欧盟物品的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
扫描器SVHC认证化学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