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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更灵活
在家族信托的设立流程中,委托人明确信托目的后,通常由受托人围绕信托目的规划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如前文所述,随着超高净值人群财富需求的变化,家族信托设立目的更加丰富;与之匹配,信托公司设计的分配方案也更加灵活,以实现或独特或融合的信托目的。与生前赠与、身后遗嘱等传统财富分配工具相比,家族信托在分配的灵活度、执行财富所有人意志方面,具备显著优势。通过受益人顺位安排、信托利益分配方式的设计,既可以有效防止家族纷争、保障家族和谐,也可以严格执行委托人意愿,实现灵活分配。
1.并列分配与顺位分配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设置往往不止一位家庭成员,甚至跨越几代家庭成员,都属亲属关系也有远近亲疏。从受益人分配顺序的角度,家族信托的分配方式可以分为并列分配与顺位分配两类。并列分配指所有受益人均有权按信托文件约定方式参与信托利益分配;顺位分配指受益人在接受信托利益分配时存在先后顺序,只有顺位在前的受益人受益权终止后,顺位灾后的受益人才可参与信托利益分配。在实操中,既有单独使用并列分配或顺位分配的情况,也有二者结合的安排。
在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中,有一类跨越了家族范畴而延伸至公益慈善领域,在顺位安排上既可以“慈善先行”也可以“慈善并行”。慈善信托的出现,使得家族慈善不止停留在资金、财物捐赠层面,信托的灵活性和创造性,让家族慈善的深度拓展成为可能。利用慈善信托完成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在实现高净值人群家族慈善目的的也将使财富有效的流向社会需要的领域或人群,助力共同富裕。多家信托公司积极促进高净值客户慈善需求的落地,实现“慈善+信托”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独特优势。
案例:慈善先行家族信托(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孟想非凡家族信托金融投资项目”系国内首单慈善先行家族信托,委托人孟非先生系国内主持人,在设立家族信托后,中信信托依照委托人意愿进行受托管理,通过基金会对接云南大学的贫困新生,以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给受捐赠人,连续4年资助100名云南大学贫困新生至本科毕业,届时再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捐赠以及重新确定捐赠对象和捐赠金额;在信托终止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把本项目的剩余信托财产分配给家庭成员。该模式为高净值人士参与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此前高净值人群参与公益范畴内的基金会捐赠、慈善信托等,必须将财产一次性捐出,且无法对捐赠计划进行调整,而慈善先行信托作为私益范畴内的慈善安排,灵活度更高。委托人可在设定的捐赠周期结束后,根据捐赠的社会效果和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通过修改信托利益分配来继续进行慈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