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19〕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综上分析,财税〔2019〕13号第四条规定,晋财税〔201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等税费可以可叠加享受,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收到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18〕50号规定可以减半征收;同时根据财税〔2019〕13号第四条,晋财税〔2019〕2号规定,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为万分之一点二五征收印花税。
例如: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份收到注册资本100万元,应缴纳的印花税=100万元*0.5‰*50%*50%=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