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1)CS/431/Q (昆士兰)
(2)CS/108/NSW(新南威尔士)
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Equipment);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z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
(1) Q04051(Queensland 昆士兰) --- Q Number
(2)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 --- W Number
(3) V03101(Victoria维多利亚) --- ESV Certificate V Number
(4) NSW18099(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 DOFT Certificate NSWNumber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z为活跃.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