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背景:
非食用物质是指食品中添加的不能食用且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非法添加物不是传统上认为的食品原料,同样也不属于国家批准食用的新资源食品和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物质。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为了得到更大的经济效益,不择手段减低产品成本的一种手段,如奶粉中发现三聚氰胺和腐竹中发现吊白块等。
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有本质区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严格的毒理学实验之后批准使用的,并且规定了允许添加或使用的范围、计量等相关内容,如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的GB2760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相应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食品香料、食品工业加工助剂等。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禁止和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现实生产使用中,很多人经常将这两个问题混淆。认为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也是食品添加剂问题,其实这不是一码事。
卫生部将查处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作为重要工作,并为此分批拟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中要求对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溴酸钾等多种非食用物质进行大范围的抽查和检测。
可对食品中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己烯雌酚、解抗剂、苏丹红(1—4号)、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碱性橙Ⅱ(王金黄、块黄)、硼酸、硼砂、硫氰酸钠、美术绿、孔雀石绿和结晶紫、碱性嫩黄、酸性橙、玫瑰红(罗丹明)B、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罂粟壳、皮革水解物、溴酸钾、金玉兰酶制剂、富马酸二甲酯、动物水解蛋白、硫氰酸根等非食用物质进行检测,可进行食品添加剂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