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个体户核定的政策范围及税率
成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一个自然人,且职能是中国公民。
具体如下: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体户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 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核定政策
月销售额3万以内:综合税率:0(增值税0、附加税0、个税0)服务类:月销售额3万以上,10万以下:综合税率:0.25%(增值税0、附加税0、个税0.25%)
销售类:月销售额10万以上:综合税率: 0.8%(增值税0、附加税0、个税0.8%)
建筑安装业:月销售额10万以上:综合税率: 0.5%(增值税0、附加税0、个税0.5%)
娱乐业:月销售额10万以上:综合税率: 1.7%(增值税0、附加税0、个税1.7%)
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的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