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房屋结构改造安全鉴定中心
“建筑安全鉴定案例”结合建筑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通过对安全鉴定、鉴定、消防影响鉴定、邻近建筑物施工影响鉴定、抗震鉴定、结构鉴定、建筑物倒塌鉴定等方面的介绍和分析,为鉴定人员提供各类房屋鉴定的基本方法和思路,突出实用性,对鉴定人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因房屋安全事故导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损失的事故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的逐步完善,住房安全管理受到各级的高度重视。建筑安全鉴定作为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今,住房评估机构自身也在跟上时代的发展。和各地区也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住房评估将真正融入我国的社会环境,为公民的切身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结构复核时混凝土工作强度应根据检测研究结果按照构件的类别、批次数据进行取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相邻几层同一设计标号,同一型号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批量评定。2如果混凝土强度是离散的,在区间评定之前应根据规范消除异常值。如果不能进行区间评定,可通过试算确定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混凝土极限值,根据实测值与混凝土极限值(gb / t50344-2004)的比较,确定钢筋构件及是否进行普查。
应委托人要求,对该教学楼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级抗震鉴定。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强调混凝土强度等级、梁、柱连接形式,承重体系的构造和箍筋构造要求等。
经现场调查及检测,该房屋位于广州市北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该房屋属于乙类设防(重点设防类),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该房屋建于1982年,后续使用年限按30年考虑,即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的a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经现场调查及检测级鉴定情况如下:
(1)该房屋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且建于开阔、平坦、密实、均已的中硬土上,场地对抗震有利。故场地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场地对房屋影响的抗震鉴定。
(2)检查发现,该房屋室内、外地台及各柱(砖墙)脚未发现明显的沉陷、错位现象,上部结构、构件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明显的倾斜现象。故该房屋基础可评为无静载缺席,房屋地基基础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3)该房屋平面及立面比较规则,房屋为四层框架,双向布置。除外围框架梁外,其余框架梁与柱的中线基本重合。
(4)经检测主体结构无明显倾斜,个别填充墙体有水平向裂缝,填充墙无明显开裂或与框架脱开。
(5)结构构造经与抗震鉴定标准对照,如表4所示。
综合上述,该教学楼框架柱端未设加密箍筋,不符合抗震6度区重点设防类建筑的a类建筑抗震构造设防要求,故该房屋整体抗震性能为局部不满足6度区重点设防类建筑a类建筑抗震鉴定要求,应进行抗震加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