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局的清算日为一般为每一年的4月1号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一般于每年3月31日,许多中国香港公司都会接到香港税局发出来的报税表,以表要做账纳税申报。
注册香港公司会计期间纳税申报周期时间与世界不一样,无需1个月度报告1次;注册香港公司能随便意找到自己企业的会计期间。可是第1次核数之期为新公司成立後18个月,即注册香港公司的第1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的18个月进行。
香港公司法要求:第1次股东会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举办,注册香港公司创立满18月後,一般能收到香港税局寄来的报税表。但在股东大会上,务必提交企业的财政报告,因此根据该项规范,“第1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的18月以内进行”这一标准应时而生,以此类推以後便是1年度报告1次。在第1年零申报时有很有可能接到三年没发税表通知单,不表明三年无需理帐长及核数,只代表税局不会主动传出利得税报税表,如果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企业发生任何盈利,都必须要主动与税局申请办理报税表,而且纳税申报,即表明每一年都要理帐及审批,不然执行董事将要承担有关的民事责任。
香港公司审计纳税申报的时间也
1、新成立的注册香港公司第1次报税流程为:自成立日起18个月,可随意选择年结日时长(每一年的03月31日或12月31日);接到第1份年度的利得税表后,必须要在3个月进行报税表的申请;
2、非新成立的注册香港公司的报税流程为:以第1次记账时长起,此后的12个月之后。接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刚需进行报税表的申请。
【备注名称: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注册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收到中国香港税务处颁发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记账报税。在这样的情况下,注册香港公司需要在纳税申报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