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投资(并购)备案申报的条件要求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境外投资备案(并购)申报的条件要求:
1. 要求境内公司是成立满1年以上,(部分城市也接受新注册公司,具体看公司情况);
2. 审计报告必须是盈利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要大于投资额;
3.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越低越好;
4. 境内企业股东及主要职位人员不可涉及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