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一、鉴定类别要如何选择
1.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应选择可靠性鉴定,但对有明显危险构件或整体危险迹象的房屋,可以选择危险性鉴定。
2.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形,可以仅选择安全性鉴定。
3.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有较高舒适性要求时可以仅选择使用性鉴定。
4.结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耐久性损伤影响耐久年限、存在明显振动影响、需进行长期监测时,应进行专项鉴定。
5.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房屋、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房屋,应当进行抗震鉴定。
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过程:
1.房屋检测现场工作组成员不少于二人,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编写人应亲自参与现场检测工作,熟悉被检测房屋的基本情况,确定检测工作重点。
2.房屋基本情况应包括房屋的主要建筑结构情况和房屋使用、改造情况的调查和描述。
3.现场检测内容除室内调查外,应包括室外地坪、围墙、台阶等附属设施,室内调查的抽查数量应符合指导意见要求。
4.现场检测应实地复核被检测房屋与影响源的位置关系,明确被检测房屋与影响源的实际距离。
5.相邻施工影响类房屋检测,包括仅委托进行施工后检测评估的项目,都应布置房屋沉降观测点,并测量初次检测进场时房屋的初始相对高程。
6.对具有代表性的房屋裂缝应作石膏标记,定期进行复核记录。施工过程中对房屋的复核跟踪是施工影响类房屋检测的必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