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填制说明
本申请书是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时需填写的专用申请表,本表也暂适用于办理烟草真实性证书、《曼谷协议》原产地证书、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的申请。申请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中的各项内容,并核实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正确。
1“申请单位(盖章)”栏: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注册号”栏:填写申请单位在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签证部门注册的注册号。如:B35xxxx。
3“证书号”栏:企业应根据检验检疫局的编号规则,按顺序编号,不得重号或跳号。编号规则:Gx/申请单位注册号/0001,x代表年份,后四位代表流水号。
4“电话”栏:填写申请单位的联系电话。
5“申报日期”栏:填写申报日期。
6“生产单位/联系人电话”栏:填写该批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全称及联系人的电话。
7“商品名称”栏:填写商品品名的中英文,并且与发票证书的商品名称一致。。
8“H.S税目号”栏:填写商品H.S税目号(六位数)。
9“包装数量,毛重或其他数量”栏:填写该批出口货物的箱数、毛重或个数等。
10“商品FOB总值”栏:根据申报的出口货物出口发票上所列的金额以FOB价格填写(以美元计),如出口货物不是以FOB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格。
11“发票号”栏:应填上所附的出口发票的发票号。
12“货物出运日期”:如实准确填写货物离开起运口岸的当天日期(年、月、日)。
13“*终销售国”:即货物即将运抵的*终销售国。
14“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
15“原产地标准”栏:根据提示及货物实际情况选择1-4项如实填写。
16“本批商品系”栏:根据货物运输路线的起运港、中转港及目的港填写本批商品运输路线。
17“提交单据”栏:申请单位依据所提供单证划“√”,如有提供其它相关单据,一并补填。
18“申领员”栏:由已在检验检疫局产地证部门注册备案的申领员签署姓名。
源头办理各种出口清关单证(可做双抬头):
1.一般原产地证 CO
2.普惠产证 FORM A(FA加签)
3.东盟产证 FORM E
4.智利产证 FORM F(FORM F加签)
5.亚太产证 FORM M
6.巴基斯坦产证 FORM P(FTA)
7.秘鲁产证 FROM R
8.哥斯达黎加产证(FROM L)
9.台湾产地证 ECFA
10.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11.纺织品进出口香港许可证(纺织品香港入口证,香港出口证)
12.土耳其登记证的香港使馆认证
13.贸促会认证(发票,箱单,价格单,沙特SASO,尼日利亚CCVO,印度FROM 9)
14.埃及,阿根廷,伊拉克,智利,泰国,阿联囚,沙特,叙利亚,迪拜等国大使馆认证
15.香港总商会转口/转载产地证,香港商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