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场攻坚战,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2年,全省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7个,消除了劣Ⅴ类断面。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1个,消除了劣Ⅴ类断面。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历年来**水平。汉江、丹江、嘉陵江干流国控出境断面持续保持Ⅱ类以上,确保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全省2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治久清。持续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严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已有10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主动开展排查整治,规范全省5521个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建成全省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黄河干流105个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探索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
按照“三水统筹”的思路,以北洛河为试点,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延安市、榆林市被列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城市。积极打造美丽河湖,汉江(汉中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