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新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Z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章程;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投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Z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七)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条件:
(一)外国投资发起机构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3.拥有相应的专 业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 业资 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