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用途
可研报告的用途可分为审批性可研报告和决策性可研报告。审批性可研报告主要是项目立项时向政府审批部门申报的书面材料。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我国大部分地区,企业投资类项目采取项目备案制和项目核准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性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编制可研报告。可以细分为: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此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
(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核准、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医药企业在申请相关证书时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用于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该报告由甲级资格单位出具,通常不需要再组织专家评审,部分银行的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要资格,但要求融资方案合理,分析正确,信息全面。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 、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的可研报告。
(4)用于申请进口设备免税。主要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内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