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律师见证,又称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现内地人士做香港公证主要是为了成立香港公司办事处、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具体是做公司主体资格认证,一般根据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做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以及股东董事委任书的认证。
一般公证文书包括:
·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
·香港公司股东决议公证全套
·香港资信证明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
·香港公司声明书
·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
·离岸个人委托书
·个体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服务
·申请来港结婚声明书
·亲属来港定居声明书
·遗产继承声明书
·内地法院涉港呈堂证据公证服务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律师公证程序:
1)、必须提供需公证资料原件和公司拥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
3)、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签署《公证协议书》,约7到9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
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公证类别:香港公司注册资料证明、香港有限公司资料证明、香港无限公司资料证明、香港公司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
注意事项
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