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办理通过航空经营许可证:
申请的经营项目仅包含“航空护林、个人娱乐飞行,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中的项目,无需联合审定,仅通过经营许可审查后,即可以从事这些活动。申请的程序不变。
程序是:
1.注册通用航空管理账号。
2.在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3.企业住所所在地监管局初审。
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1、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置于通用航空企业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3、经营许可证所载事项发生变更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申请。
4、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注销等情形的相关审核材料及时报送民航局备案,民航局定期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