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后如果还想重新启用,那么能恢复吗?通常香港公司办理完毕撤销注册流程,并向香港注册署递交了书面通知后,该公司便被认为结业关张了。
但如果公司的银行帐户存款还未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恢复公司注册的申请。如果已注销的香港公司在外有债务未偿还,那么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债务公司的注册,以便追偿债款。并且有长达20年的追溯年限。
那么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需要什么文件呢?主要有以下几项:
1、香港公司基本资料(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书,法团成立表格及周年申报表、章程1本、印章一枚)。
2、注销香港公司时的注销文件。
3、董事身份证扫描件。
4、若需要恢复该公司的香港银行账户,还需要提供账户余额。
恢复一家已经注销的香港公司,一般需要3-5个月的时间;问题繁杂的,则需要9-11个月。而恢复香港公司无法避免的就是费用问题,通常向高等法院递交恢复申请的,则需要准备香港律师费、高等法院的出庭费、申请恢复公司产生的文件费用、以及补交年审费(若年审超期的还有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罚款费用等)。如果需要恢复注册的香港公司名已经被占用,还需要将需要恢复的香港公司进行更名,才能正常恢复。
一种情况下的公司重启,指该香港公司在公司无运营的情况下,主动向香港注册处递交了一份特别决议,申请公司不活动状态,则在该情况下公司等于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如需要重启这间不活跃的公司,则需要按以下步骤即可恢复该公司运营:
1、递交一份申请公司恢复经营的特别决议给香港注册处;
2、递交不活跃状态期间所欠香港政府的所有年度的周年申报表NAR1并支付相应规费;特别注意:在不活跃状态下的公司仍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续期该公司商业登记证(BR),否则也会有罚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