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MSDS遵从的法规标准
MSDS报告制作前应先根据具体需求确定遵从的法规标准。不同用途,MSDS编制标准及语言也有所不同。一般化学品的MSDS应根据产品输入国家/地区的具体需要制作。
国际上主要国家执行的MSDS法规标准如下:
a) 联合国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b) 欧盟版:欧盟REACH法规和CLP法规;
c) 中国版:中国GB/T 16483-2008、GB/T17519-2013以及GB30000.X-2013系列标准;
d) 日本版:日本JIZ Z 7253:2012标准;
e) 美国版:美国HCS-2012标准。
f) 加拿大版:加拿大Hazardous Product Regulation 2015版(HPR法规);
g) 新西兰版:新西兰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1996(HSNO法)。
2)确定MSDS报告的语言
MSDS是化学品生产、贸易、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户和公众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包含了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指引、潜在的可能由化学品引发的威胁,及给实际操作人员、运输存储人员和紧急救护人员一个安全处理方法。要根据实际接触者、使用者、操作者及其他应急人员看得懂的语言。
目前,国内基本上采用中文就可以,国际上英语也可通用。个别国家/地区会要求使用本国官方语言编写,或客户指定要求使用某种语言编写。
3)委托服务机构编制
MSDS可由生产厂家按照相关规则自行编写。但由于对法规标准不了解,相关数据信息的缺乏,自行编制的难度较大。且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在海关、商检、安监登记、货运订舱等过程中被退回。为了保证MSDS的准确和合规,规避化学品在生产、流转、使用、仓储等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建议企业委托专业提供MSDS服务的机构进行编制。
目前,部分企业已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本公司相关产品的MSDS报告,但大部分企业选择委托服务机构进行编制。
4)MSDS依据法规及标准有哪些?
ⅰ)MSDS的相关法规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是国际规章和法规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关注点,目前《联合国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统一协调制度》(GHS制度)、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REACh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等都对化学品MSDS和标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法规简介及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