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营业执照印尼(INDONESIA)使馆双认证,企业信息公示/营业执照印尼(INDONESIA)使馆双认证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双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双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双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country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双认证,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使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双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双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使馆双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使馆双认证?
绝大多数country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country的外交或使馆机构双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使馆双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使馆双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双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使馆双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使馆双认证。
企业信息公示/营业执照印尼(INDONESIA)使馆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