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口贸易中如果船只经过了香港海运或者修改港口转运,并非是直达船,国外在清关的时候会要求提供一份未在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货物在经过香港转运期间并未对货物进行加工制造的证明:
未在加工证明办理所需资料:
运输提单复印件一份
FORME高清扫描件一份
清关发票一份
装箱单一份
声明一份
由香港的中检公司签发(香港中检公司既中国的检验检疫局)由如其名,按照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证规则中的运输规则,经过第三方港口转运的的货物,在进口报关申报时需向海关提交未再加工证明文件,才能享受自由贸易优惠制度的关税优惠!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产地证上的第五栏,既官-方使用栏上,加盖一个未再加工证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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