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超五成。前2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3.16万亿元,增长5.3%,占我外贸总值的51.2%,比去年同期提升3个百分点。
转厂解决方案—出口转内销
一、什么叫转厂(出口复进口)?转厂定义解释
转厂(出口复进口):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属海关内的加工企业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二、什么条件下需要转厂?
(1)企业有退税需求,需要通过转厂(出口复进口)中的出口环节达到退税目的;
(2)交易双方报关资料不符合,需要通过转厂进行调整;
(3)交易双方中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核销的需求。
三、转厂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或工厂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般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型企业。
转厂基本为三种交易类型:一般贸易企业之间;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
“转厂”的实现大多得益于保税区的存在。因为保税区“境内关外”政策,它的功能就相当于香港和国外,货物出口到保税区就等于出口到了国外,国外进口到保税区可以暂缓缴纳关税,从各个口岸进入到保税区只需要做个简单的转关手续。从保税区进入到大陆就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了。
每种类型的交货方式是怎样的?
1、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进行自由的贸易买卖,如果发货方企业需要退税,在深圳地区及周边企业可以通过保税区一日游解决此问题。这是转厂的一种特殊形式。
2、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易又分为几种情况:如果交易货物的海关编码相同,可以进行深加工结转;如果海关编码不同,则需要通过保税区转厂处理,其间根据编码不同的程度(是大类不同还是小类不同),采用不同的转厂方案。
3、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货方式:要根据收发货不同而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发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收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
卖方——一般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退税或交货目的),买方——加工贸易企业用手册从保税报进口(只需要手册备案就好了,不需要交税)。
(2)如果发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收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卖方——加工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手册核销目的),买方——一般贸易企业报进口
其中,出口2.14万亿元,增长6.5%;进口1.02万亿元,增长2.9%。国有企业进出口1.05万亿元,增长5.3%,占我外贸总值的17%。其中,出口2889.3亿元,增长11.1%;进口7596.1亿元,增长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