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锂电池的空运规则又作了部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PART01
一、乘客应用
(1)、乘客或机组人员携带的电池供电的助行器或轮椅修改了规定,确认只有当助行器或轮椅的设计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时,才需拆下电池,以防止电池损坏。但对于非密封型蓄电池的助行器或轮椅,还必须始终做直立装载和存放处理,否则须取出电池并单独运输。
PART
02
二、运输限制
(1)、针对含有电池的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UN3528、UN3529、UN3530的发动机或机械,UN2990、UN3072中的救生设备,UN3166内燃机车辆的的条目中增加特别条款 A154。
(2)、限制无法通过UN38.3试验、存在缺陷或损坏的锂电池或电池组和锂金属电池或电池组,此类电池不能装在车辆、内燃机、救生设备等设备中空运。
(3)、发动机或设备中含有预生产的原型锂电池或电池组,以及低产量锂电池或电池组的运行,需获得原产国和始发国有关当局的批准后,放可在货机上运输。
PART03
三、包装要求
(1)、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 IB,锂金属电池UN3090 PI968IB增加了对包装试验的要求,每个包裹须承受3米堆码试验。
试验要求:
样品数量:每种设计类型和每个制造厂家3个试验样品;
试验方法:在试验包装件的顶部表面施加一力量,此力相当于运输时可能堆叠在包装上面的同样数量的包装件的总重量。包括试验样品在内的*小堆码高度应是3m,试验时间为24小时,
接受标准:试验样品不得泄露。对于符合或组合包装而言,不得有所装的物质从内贮器和内包装中露出。试验样品不得显出可能对运输安全有不利影响的损坏,或者可能降低其强度或者造成堆码不稳定的变形。在进行评估之前,塑料包装应冷却至环境温度。
(2)、PI 966, PI967, PI 969和PI 970-SectionIl已经被修订,当包裹被放入Overpack时,包裹必须被固定在Overpack中,每个包裹的预期功能不能被Overpack破坏。
(3)、《危险货物清单》的修订包括: 只有UN 2794,充满酸液的湿电池;UN 2795,充满碱液的湿电池和UN3292,含有钠的蓄电池,从“无限制”到400公斤。这些物品必须用联合国规格包装包装,其限制为400公斤。
04
四、标记修改
(1)、修改了锂电池标记,取消了标记上的电话号码;2026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在此之前还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05
五、文件要求
对锂电池测试摘要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去除了对设备中安装的纽扣电池提供测试摘要(TestSummary)的要求。
注:此条款不代表这些电池可以不办理试验概要,试验概要依然需要保证公开可获得,但不要求运输时必须随附。
空运货运单需填写危险品声明的要求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IATADGR64版内容完善了损坏和有缺陷电池在所装设备或车辆中的运输限制;补充了单独运输锂电池IB部分包装试验要求;强调了Overpack包装件的固定;简化了锂电池标记形式,使得与其它标记形式一致;修改了蓄电池净数量限制及UN包装要求。
一站式电池检测和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