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将“保障工程费用”纳入应急处置费用?
答:近年来,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中常遇到一些费用无法归入《推荐方法》的应急处置费用类型,比如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事件影响、临时启用备用水源铺设引水管网产生的费用,某些应急处置现场无可通行道路临时修建道路产生的费用等。在《细则》中,应急处置费用增加了保障工程费用,用以指代应急期间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以及为保障应急处置措施顺利实施产生的费用。
问:如何解决不同评估机构评估数据差异大的问题?
答:在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中,不同机构的评估数据出现较大差异。这主要是因为评估机构需要判断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是否合理,由于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判断依据,不同评估机构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判定,就造成了评估数据差异较大的问题。《细则》对各类型的费用提出了核定原则作为合理性判断的统一标准,以帮助评估人员进行判断。在专栏中通过案例的方式,对某项费用或某种情况下产生的费用是否合理进行具体说明,为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合理性判断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