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16年第3号公告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中的转换器和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可点击如下链接查看原公告信息-http://www.cnca.gov.cn/tzgg/ggxx/2016/201601/t20160108_46418.shtml)。
认证标准
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 2099.1、GB 2099.7和GB1002/GB1003;
转换器产品(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是新纳入强制性认证实施范围的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为GB 2099.1、GB2099.3和GB1002/GB1003;
对于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已获认证的,证书持有人需提出认证依据标准变更的申请;
特别声明-转换器产品(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和带有国标组合孔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自2017年4月14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关于带有USB充电接口的插座、台灯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为更加有效地开展CCC认证和执法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带有USB充电接口的产品CCC认证要求明确如下:
一、CCC认证目录已明确包括“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和“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
二、对于CCC认证目录内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产品,如具有信息技术或者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功能,并带有相应充电接口(例如USB充电接口等),则为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的多功能产品,该类产品除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外,还应符合信息技术设备或者音视频设备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三、鉴于上述多功能产品为新产品形式,部分认证机构和地方质检部门、生产企业等对该类产品CCC认证要求的认识还不清晰,针对该类产品多数仅按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了认证,相关生产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信息技术设备或者音视频设备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补充认证。2017年1月1日起,上述多功能产品未按要求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