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手续
股权作为一种权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一、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二、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六、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七、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八、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议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九、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
股权转让是公司在登记设立后经常遇到的问题,很多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或解除股东身份,那么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怎么操作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
2、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3、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
2.提交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若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则须遵守。
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二、股东董事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新股东董事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注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