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
限于未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不归属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如: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饲料、添加剂、农药等),由我会出具自由销售证书
1、企业商事证明注册登记表(未在贸促会注册企业首次办理时提交,有固定格式我们可以提供)
2、商事证明书申请表(有固定格式我们可以提供)
3、提供的佐证资料如下:
A.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的货物,需要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B.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条款之外的产品,应提交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报告;
C.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书证明保函(有固定格式我们可以提供);
D. 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
E.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办企业为非生产商的,还应提供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及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F.证书有效期:有效期不超过企业申报资料中各类证书的有效截止日,且不超过1年。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自由销售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