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航局消息,《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7月29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中有一条: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想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必不可少。
申请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有符合要求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登记,符合相应的适航要求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3、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的驾驶员;
4、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