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当其任意丢弃在环境中,随着时间推移外层金属的锈蚀,有害物质就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进入环境,并通过生物链作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难以排出。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所以目前,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各国对电池产品采取的态度除控制有害物质浓度外,主要以回收为主。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行动起来制定和实施电池有害物质限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常见管控要求: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及其修订指令2013/65/EU,美国电池法案US Public Law104-142(HR2024)
欧盟新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13/56/EU于2015年7月1日生效,适合范围包括电池组、便携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
2013年12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新指令2013/56/EU,修订电池指令2006/66/EC。该指令于2015年7月1日生效。新旧指令针对限制物质汞和镉的使用做了修改,如下图所示。对于不符合该指令要求、且在相关限制生效前已进入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库存售完为止。
电池制造商或进口商的注册义务:
* 所有电池的生产商(制造商或进口商)对投放在欧盟境内的电池和蓄电池需要注册;
* 注册必须以纸张或电子的形式向成员当局或认可的机构办理注册并获得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