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性声明哥斯达黎加大使馆双认证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盖章,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认证。商会认证至少分两种:产地证商会认证,这时可以在产地证第5栏加盖个商会章。文件商会认证,就是要做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了;已经办理商事证明书后不可修改,只能重新办理,费用会产生。产地证使馆认证的费用比其它商业文件的认证费用低,商业文件加签须按CCPIT新规定做证明书,多了个做证明书的费用,有些国`家的加签是按金额收费的,如:阿联酋,利比亚,伊朗,卡塔尔,金额越高所产生的认证费用就越多。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符合性声明哥斯达黎加大使馆双认证、符合性声明哥斯达黎加大使馆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