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0月5日,委员会提交的公约草案在的会议上获得通过,定题为《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也就是之后的文书在海牙成员国间流转,只需要办到出文国部认证即可,无需使馆认证,海牙认证之前要先对认证文件做国际公证,再到人民法院做加签,整个过程可叫做海牙认证或加签。这种认证适用于海牙公约成员国。暂不是海牙成员国,而香港是。很多国内广或外贸公司会选择在香港办理海牙认证。
海牙认证操作流程及资料
让香港公证律师进行公证,证明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再由香港公证人转递高院认证,并加盖Apostille专用章。
1、认证文件原件(有些国家则只需要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