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一种用于关闭有限公司的实惠渠道。如果想做马来西亚公司注销,公司股东或董事可以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 (CCM)申请注销公司。当一家公司不再处于营运状态时,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令,公司拥有者拥有关闭有限公司的权利。登尼特在马来西亚拥有专业的顾问资源,可为个人与客商提供马来西亚公司注销资讯与资源。
公司注销是一种关闭有限公司或公司清盘的方式。很多马来西亚人包括外地人都不清楚停止营业公司需要办理公司注销事项。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一环。无论是公司倒闭或是任何特殊条件之下,只要公司停止经营都须办理公司注销或公司清盘。如不办理,董事将会被收取一笔高额的罚款。马来西亚内陆税务局和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也会收取一笔为额少4千马币的罚款。
根据1965公司法令308章,公司拥有者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将被授予权利注销公司:
a) 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一章中所注明,公司不再处于营运状态或没有任经何营的业务;
b) 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a条中所注明,该公司面临清盘,但清盘人未采取任何行动;
c) 在1965 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b条中所注明,按照限定期限内,清盘人无法提供任何回报和清盘户账;
d) 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c条中所注明,公司没有任何资产或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收到法庭的勒令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