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香港公司闲置了,那也不要就弃之不管,因为香港政府规定,凡在注册当中的公司均要求按期缴纳周年申报费用及商业登记费用,如无按期缴纳,会产生高额罚款。
超期一年以上不缴纳政府规定的罚款,将会收到法院传票,轻则缴纳罚款,重则将会入刑。强制吊销执照,公司会被列入失信名录,董事股东都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甚至影响日后出入境。
当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及时转让或者注销才是正确的途径。
-1-
香港公司转让
香港公司转让指的是把一家已经完成的公司通过赠送或出售给第三者。在香港如果需要结束一家香港公司时,除了将公司注销这一途径外,还可以选择对香港公司进行转让,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在双方同意之下,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公司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公司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
香港公司转让注意事项:
需要查看该公司是否有欠外债,政府的费用有没有缴清,税表是否有按时处理;
要核实公司的真实性,查看公司的商业登记证以及注册证书原件。
如有银行账户,账户也需双方到银行签字转让或者到银行办理注销户口,防止后续出现任何问题(极为重要)。
确认以上资料没问题,是进行转股,签署转股文件,变更公司董事股东,需注意的是,转股需要向税局缴纳厘印税,按照转出股份的千分之二交税。
转股时间3-5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转让生效后该公司就不属于你,如该公司到期没年审产生罚款,应由新的董事股东承担责任。
-2-
香港公司注销
1、注销的条件
① 没有欠税务局任何费用;
② 没有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费用;
③ 没有欠任何外债,如果欠债刻意隐瞒,一旦查实,将被刑事检控;
④ 从未开始经营或运作,或者已经停止经营运作三个月以上;
⑤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2、注销所需的资料
① 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② 公司董事/股东的签字注销申请;
③ 新一年的周年申报表及商业登记证;
④ 如公司之前有进行实际报税,需要提供结业报告。
3、注销的手续
公司成立后,若该公司要终止营业,必须到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
① 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② 通知书将会于申请人在呈交有效申请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工作天内发出。
若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事宜及未清缴的税款,则税务局局长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否则,局长会发出通知书,列明该公司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缴的税款。当该等事宜经办妥或税款清缴后,申请人可填妥通知书的下方部分,呈交税务局要求重新考虑申请,而无须缴付申请费。
4、注销的时间
6-8个月不等。
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