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认证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申请条件】
1、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保机关处罚,拿到的的守法证明;
2、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申请认证的产品属国家公布可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
4、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5、能正常批理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6、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
7、应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8、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包括水、声、气等。
【认证流程】
1、认证咨询
2 、认证申请
3、签订合同
4、阶段审核
5、第二阶段审核
6、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
7、核准发证
核准发证:
中心技术委员会审议审核实施过程和审核报告并确定是否予以颁证。
由中心主任签署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中心将在公告范围内公告证书的颁布。
持证要求:
为规范获证组织对认证证书的使用,中心对获证组织的证书使用有如下要求:
证书的持有者只能用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将标志直接用于产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