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审批概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许可介绍
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因特网内容提供者)
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北京是“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通信管理局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5年(提前3个月提交续期)
业务应用: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包括在线销售、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企业合作、项目投标等;(部分省份对信息类和交易类业务会区分为ICP证和EDI证两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有与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专业人员;
三、有可以证明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
六、纯内资企业,股东也不得有外资。
办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3、公司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4、3人社保证明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9、《信息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