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由马来亚(现称西马来西亚)、沙巴和沙捞越三个地区组成。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商标法废除了马来亚、沙巴和沙捞越三地区各自的商标法规和申请程序,使马来西亚有了一部统一商标法。马来西亚有关商标的法规还包括1983年9月1日生效的《198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在马来西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和防御商标。系列商标和防御商标均被为联合商标。商品分类采用国际分类,共分45类,注册原则为一标一类。马来西亚于1989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员国。马来西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概要,下面由小编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1、在马来西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和防御商标。系列商标和防御商标均被为联合商标。
2、马来西亚有自己的商标分类,共分45注册原则为一标一类。
3、马来西亚于1989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员国。马来西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马来西亚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注册不可以指定马来西亚。
国家英文缩写:MY。
4、官方语言为马来西亚语
5、单类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