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须由中国海关审核批准注册,并在中国海关总署备案。
申请注册登记的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
(二)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三)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出境水果应当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报检,按报检规定提供有关单证及产地供货证明。
海关检验检疫根据:
1、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
2、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
3、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4、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5、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订明的检验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