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税务注销流程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3、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4、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注:税务注销前一般需要先查下税务(可在税务局的咨询窗口查),如果税务未报完的,需补税,一般先约综合服务,填表补申报,有逾期未报需缴纳罚款,按要求补交罚款费用即可。
二、时限要求
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需要将税务注销,这个时候应该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登记,还需要现场填写申请表在填写之后对方会进行审查,将所有税费补齐就可以了
三、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注销防伪税控金税盘(需预约税控管理号);
2、准备2-3年的凭证、账本、银行对账单(无对外业务的则不需提供);
3、一式两份(专管员签字盖分局章);
4、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预约发票供销号,若发票遗失,则需要补填遗失表,并缴纳发票遗失罚款);
5、增值税当月报表(小规模季报、一般企业月报);
6、当季、全年财务报表;
7、企业所得税当季、年报表;
8、企业所得税当年汇算清缴表;
9、企业所得税关联业务报表(无对外业务的不需要提供);
注:申报注销当期的所有税种,可以在税务大厅进行现场申报,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自行申报(可咨询旁边的工作人员操作方法)。
以上报表资料齐全后由办税人员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公章预约税务号去窗口办理,在窗口申报完成后,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窗口会直接给您出具清税证明。
若不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税务局开具的是《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审核时间,通过后凭此文书,您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或其他部门办的事情了。
注:办理税务注销一定要先绑定经办人为该企业办税员,方可预约办理该业务。若涉及到发票业务,还需再绑定为购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