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互换的设备
2、安全部件(例如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紧急停止装置等)
3、提升配件(例如吊耳,吊梁等)
4、链,长袍和织带
5、可重新启动的机械传动装置
6、部分完成机械
一、械指令(2006/42/EC)涵盖了与指令中提供的定义相符的机器:
1、装配或装配有驱动系统的组件,不包括直接施加的人力或动物力,由连接的部件或组件组成,其中至少一个移动,并且为了特定的应用而连接在一起。
2、在第一个缩进中提到的组件,仅缺少在现场或连接到能量和运动源的组件。
3、在第一和第二凹痕中提到组件,准备安装并只有在安装在运输工具上或安装在建筑物或结构中时才能起作用。
4、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压痕或部分完成的机械中提到的机械组件,为了达到同一目的,它们被安排和控制,使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起作用。
5、连接部件或部件的组件,其中至少一个移动并连接在一起,用于提升负载,其唯一的动力源直接应用于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