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哥斯达黎加FTA产地证流程,办理中国出口哥斯达黎加产地证所需资料,与我司详询!
哥斯达黎加产地证,中国出口哥斯达黎加办理FTA原产地证通常是不分区域限制,可以异地办理、代办;哥斯达黎加FTA产地证是用于国外海关证明所进口产品是中国生产,通常在我国的贸促会和海关均可申请办理,予用以货物正常清关结汇。其中,出口哥斯达黎加可办理两种产地证,一种即是FTA产地证,另一种则是一般原产地证CO。
1、需出口企业有进出口权;
2、已在海关或贸促会完成备案(备案包括企业备案、产品备案、工厂备案、申领员备案);
3、收货人和目的港都是哥斯达黎加;
4、出口产品需符合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
FTA产地证与CO的区别主要在于:
1、适用国家不同。中哥FTA产地证是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之间贸易往来才能办理的;而CO是出口到任何国家都可申办;
2、税率不同。通过申办中哥FTA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的减免; CO则只能证明货物为中国原产;
3、证书样式不同。中哥FTA产地证为浅蓝色,CO为深蓝色,证书格式不一样。
哥斯达黎加FTA产地证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申请办理,可在货物出口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办理后发证书。后发证书第十四栏标记“ISSUEDRETROACTIVELY”字样。办理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只需提供可复制的发票+箱单+提单的电子档给我司,或填写我司提供的中哥原产地证表格即可,一般1-2个工作内办理完成。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成功签发,标志着中哥自贸协定的积极实施和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全面落实。协定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影响,对我国与中美洲国家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和商建自贸区都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