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电池法(BattG)
《电池法》于2009年12月1日在德国生效。该法规范电池和蓄电池的销售,返还和处置,并将欧洲指令2006/66 /EG转换为国家法律。
《德国电池法》的目的
BattG的目的是增加返回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百分比,因为它们不仅包含有价值的原材料,还包含对环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质。该法律应扩大制造商对他们投放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的责任,以涵盖其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
它要求电池和蓄电池的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承担处理这些电池的费用(其产品的责任以及收回和处置这些产品的责任)。公司有义务收回投放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并按照特定的环境标准进行处理。为此,已经安装了回收电池的系统。德国还在联邦环境局设立了登记册。
电池对重金属的限制
法规禁止将汞含量超过 0.0005 重量百分比,镉含量超过 0.002 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投放市场。
针对的电池产品范围
1)电池、蓄电池品类(例:5号电池)
2)内置电池的产品(例:手表)
3)包含电池的产品(例:配电池的电动玩具)
只有在少数的应用中,便携式电池不受镉限制,例如应急或警报系统、应急照明和医疗设备,汽车和工业电池不受镉禁令的约束。
不注册电池的后果
轻则被亚马逊直接下架,如果有严重的售后问题还会影响账号的安全。
当然如果没有及时或充分履行电池法注册义务的,将构成行政违规,主管当局可处以*高10万欧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