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的核准和备案程序(ODI备案登记流程)
根据2014年9月6日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8]将实行备案或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9]、敏感行业[10]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适用备案管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商务部门具体的核准和备案权限如下表所示:
一、核准及备案流程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部门关于境外投资的核准及备案流程如下:
二、备案流程图:
三、备案所需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此文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2、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外文文件请附翻译件。
3、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仅并购类提供)、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
5、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加盖公章。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