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申办需要的资料
20世纪20年代美国*先提出饮用水标准;30年代苏联规定了车间空气中刺激性气体的*高容许浓度;中国在1956年制定《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和《饮用水水质标准》,1962年正式公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73年颁布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989年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卫生标准中的*高容许浓度是指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在短期或终生、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时,不会引起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疾患;或者以现有的检查方法在近期或远期、当代或后代查不出超过生理适应性反应变化的浓度限量。制订环境卫生标准时,要用环境毒理学、环境流行病学的方法,求出污染物对人体毒作用的阈剂量作为提出*高容许浓度的基础。按照对环境介质大气、水、土壤的不同要求,可有大气质量标准,如中国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高容许浓度”即为居住区的大气卫生标准;水质标准,如中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和“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高容许浓度”即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以及土壤卫生标准。一种污染物可通过空气、水、土壤、食物等不同途径进入人体产生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建议规定每日容许摄入量(ADI)作为限量标准。实现限量标准需要考虑经济和技术的可能性,标准要求需要适应国力、逐步提高。
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申请流程:
1.预查合规,签订认证合同,支付认证费用;
2.开展认证前辅导,提交相关认证材料;
3.认证机构的审计师进行现场审计;
4.认证机构认可认证结果;
5.将认证结果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颁发认证证书;
6. 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