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商会转载产地证

2025-05-27 08:20 113.99.124.20 1次
发布企业
深圳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5867159503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转载产地证
所在地
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
手机
13560037028
经理
林嘉鸿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在办理香港转载产地证当中,我司代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即由于您的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原产地证明,如FORM A,FORM E,FORM F等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目前,有以下商品适合办理香港转载产地证:

1、配额价格高的产品,用第三国中转方式,配套第三国原产地证及相关出口文件,可节省的费用比较可观。

2、货值较高的反倾销产品,国外的反倾销税率不是太高,但由于税基比较大,也适合用第三国转口方式。

3、货值不高,但反倾销税率相当高的产品。